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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寫的好多,只是跟媽媽早出晚歸走上半天路,回到家腦袋只想放空空空XD

 

回家前夕,幫媽媽訂了幾天高級College Hall,看似簡單的訂房卻出了點小差錯,讓媽媽看一看台灣普遍說來還是很不錯,也讓我最後一次(希望是)在這複習英國人的做事態度。

當然媽媽老是三心二意這一點是引發這件事的主因,不過平心而論,事情演變至此似乎稍嫌神奇了些。

首先,因為太晚訂房,媽媽來到英國第一晚跟我一起住在簡陋的International Hall,她很幸運沒有見識到可怕的廁所,加上擠在我房間一個晚上可以省下兩千多台幣,於是乎她馬上變心不想去住College Hall。

但是房間已經訂好,不去沒關係,訂金不退,這種時候腦筋動得特別快的我媽馬上要我算一下,住個三晚剛好花光訂金再多付一點。

Check in時我厚著臉皮跟警衛提縮短住宿天數的要求,面無表情的巧克力先生Eric瞪著我看一會兒,在文件上寫了寫,默默把餐卡上的日期劃掉,改成我們要的時間,然後要我自己寄信給負責的行政人員。

隔天行政人員回信,提早離開沒關係,但根據規定還是要全額收費。

好嘛學校既然都這樣說,收到信當下站在路邊趕快回信那我媽要照原定計畫繼續住,請不要把房間讓給別人,還特地跑一趟去把劃掉的餐卡換成新的。

沒想到,今天下午另一個辦公室行政人員來信,我媽應該今天早上十點就要check out,但東西都沒拿走、鑰匙門禁卡也沒歸還,這樣要罰錢云云。

顯然,其他行政人員根據Eric的註記改了我們的訂房,而詭異的是明明原本負責的行政人員說不行縮短天數也說沒有更動我們的訂房,而且這兩位行政人員分屬不同宿舍辦公室......

媽媽聽到很不悅的唸說這在台灣早就被罵死了(這種話剛來不久大家就說到爛了XD),我是不太高興,但可能慢慢習慣英國人做事的無厘頭加上待了近一年難免有點私心,安撫媽媽說總之就多住一晚大不了明天早上閃人,付住宿費沒關係,罰金他們想都別想。

 

很多在台灣/美國/日本/中國很平凡的小事情,在這可能需要很長時間處理或是很容易發生各種狀況,身邊朋友和自己的經驗包括:去銀行要bank statement,銀行不會馬上印出來,至少要等五個工作天才會寄到,又我已經寄丟過兩三次了;開戶規定照說同一間銀行應該一樣,至少同間分行總該一樣吧,但這位資料審的很嚴格,等一下再來換下一位開戶就成功了(這種各說各話的情形算蠻常見的);買個大件傢俱,運送時間三個月(這傢俱是哪裡海運來的XD)......

我想我還算蠻幸運,從來之前到現在,幫我處理重要事情的英國人效率都還不錯,也沒發生過讓人火冒三丈的大問題。

只是像這次這種時候,難免心裡會嘀咕,噢,拜託,是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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